矿评协发〔2023〕4号
各有关人员:为做好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8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一)参加2022年度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通过2个公共科目(含免试)和1个专业科目的考生,可取得相应专业的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仅通过2个公共科目(含免试),可取得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领取时间
资格证书集中领取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30日。
三、领取方式
领取证书可登录“矿业权评估师证书领取系统”(http://reg.camra2006.org.cn/camraper/)在线办理。
资格证书统一采用中国邮政EMS邮寄。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本人签字并支付邮费。
四、其他事项
(一)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暂不予发放证书,待取得学历证书后,方可领取;
(二)证书领取系统需采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收件地址及电话等个人信息,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以便证书快速顺利送达,因投递信息有误或者不详尽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可自行查阅)处理;
(四)原来取得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和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登记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68356232 010-82323109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30 13:00-16:00
特此通知。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