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评协发〔2023〕22号
各有关人员:为规范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自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自然资发〔2022〕84号)规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决定对取得《矿产储量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发放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取得《矿产储量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登记时间
集中登记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3月24日。
三、登记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申请书》(见附件)后,将电子版发送至会员管理部邮箱。
(二)登记信息审核无误后,制发“固体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油气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或“水气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专业的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特别事项说明
资格证书统一采用中国邮政EMS邮寄。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本人签字并支付邮费。
申领过程需采集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收件地址及电话等个人信息,请认真填写,以便证书快速顺利送达。
咨询电话:010-68356232 010-82323109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3:30-16:00
电子邮箱:cocamra@163.com
邮件标题:“姓名+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申请书”
特此通知。
附件: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申请书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