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评协发〔2023〕3号
各矿业权评估机构、矿业权评估师:为进一步推进登记管理创新,提升矿业权评估师登记效率,加强社会监督,经研究决定启用矿业权评估师执业登记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协会登记执业的矿业权评估师。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启用时间
自2023年4月1日起,在矿业权评估师年检期间,按照通过个人年检先后顺序启用电子证书。
(二)启用流程
通过年度检查的矿业权评估师,登陆会员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本人签名扫描件等相关信息后,在线打印电子证书。
(三)特别说明
1.换证期间原纸质证书依然有效。4月1日起,原矿业权评估师执业登记纸质证书不再办理登记手续。电子证书具体式样见附件1。
2.自2023年1月1日起,进行首次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因纸质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补办证书的,不再制发纸质证书。
3.换证期间同时进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印章换发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矿业权评估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配合协会做好证书启用、印章换发相关工作,实现电子证书在业务招揽、评估服务、项目管理、评估档案管理等环节的应用。
(二)矿业权评估师应妥善保管会员服务系统个人账号,因保管不善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
(三)矿业权评估师可登录会员服务系统,申请电子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矿业权评估师执业登记电子证书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2)。
(四)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登记信息。
(五)电子证书所示信息与协会官网等不一致的,以协会官网信息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 矿业权评估师执业登记证书式样
2. 矿业权评估师执业登记电子证书申请操作说明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2023年3月9日